胖胖文章网 手机版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植物检疫 >

植物检疫

  • 海关总署: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荷兰鲜食苹果进口

    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,海关总署5月22日发布公告: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荷兰王国农业、渔业、粮食安全及自然部关于荷兰鲜食苹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》的规定,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荷兰鲜食苹果进口。一、检验检疫依据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;(

    2025-05-26 10:26:00

网站内容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,立即删除!
Copyright © 胖胖文章网 琼ICP备2023010360号-16

Top